违纪通报

发布者:李军锋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1

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23应电1班学生朱从婧(学号2023110101026),3月14日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违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园区管理学生校园行为准则

经研究决定,给予朱从婧全院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优申报资格6个月。根据《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学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相关细则,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其半年内奖学金申报资格(从通报签发之日起执行)。同时,通报批评作为该生半年内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及评选助学金的重要参考;屡教不改,达到学校处分条件者,将上报学校,给予违纪处分。

希望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园区各项规章制度。

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0日